涉嫌犯罪被網上通緝後可以自首嗎

涉嫌犯罪被網上通緝後可以自首嗎

一、涉嫌犯罪被網上通緝後可以自首嗎?

可以自首,在沒有被公安機關抓獲前能夠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在投案後做到如實供述的是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

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二、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發通緝令?

1、被通緝的人必須是犯罪嫌疑人;

2、該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條件;

3、該犯罪嫌疑人確實在逃避法律責任而下落不明。

三、自首後減刑的幅度怎麼確定?

1、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40%;

2、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發覺,但尚未受到調查談話、訊問,或者未被採取強制措施,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30%;

3、並非出於被告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者親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4、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後,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判決確定的罪行不同,以自首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6、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後又翻供,但在一審判決前又能如實供述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任何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到辦案部門自首都不算晚,但是,嫌疑人自首的時間段不同,可以減刑的幅度也不一樣。一般在犯罪行爲還沒有被有關部門發現之前就可以主動自首的,減刑的幅度最大,通常是基準刑的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