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訴訟可以申請不公開審理判決嗎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離婚案件和涉及商業祕密的案件,當事人是可以申請不公開審理的,但是在判決時都必須公開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
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二、刑事訴訟不公開審理的情形有哪些
1、案件涉及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不公開審理;
涉及商業祕密,當事人提出申請的,法庭可以決定不公開審理。
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聽,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開庭審理時被告人不滿十八週歲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
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
到場代表的人數和範圍,由法庭決定。
到場代表經法庭同意,可以參與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工作。
3、對依法公開審理,但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記錄的案件,不得組織人員旁聽。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