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決被法院撤銷可以起訴嗎?

一、仲裁裁決被法院撤銷可以起訴嗎?

仲裁裁決被法院撤銷可以起訴嗎?

可以提起訴訟的。仲裁裁決被撤銷後,當事人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然後依據新的仲裁協議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當事人達不成仲裁協議的,那麼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裁決是指仲裁庭對當事人之間所爭議的事項作出的裁決。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二、仲裁的種類有哪些?

1.先行裁決。先行裁決是指在仲裁程序進行過程中,仲裁庭就已經查清的部分事實所作出的裁決。仲裁庭仲裁糾紛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2. 最終裁決。最終裁決即通常意義上的仲裁裁決,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就當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爭議事項作出的終局性判定。

3.缺席裁決。缺席裁決是指仲裁庭在被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未經許可中途退庭情況下作出的裁決。被申請人經過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未經許可中途退庭情況下作出的裁決。

4.合意裁決。合意裁決。合意裁決即仲裁庭根據當事人達成協議的內容作出的仲裁裁決。它即包括根據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的協議而作出的仲裁裁決,也包括根據經仲裁庭調解雙方達成的協議而作出的仲裁裁決。

三、仲裁裁決結果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仲裁裁決的效力是指仲裁裁決生效後所產生的法律後果。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仲裁裁決的效力體現在:

1.當事人不得就已經裁決的事項再行申請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訴訟。

2.仲裁機構不得隨意變更已經生效的仲裁裁決。

3.其他任何機關或個人均不得變更仲裁裁決。

4.仲裁裁決具有執行力。

仲裁裁決被法院撤銷的如果當事人對於法院的裁定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在規定的時間限制之內向法院提起上訴,並且需要收集更多的證據材料提交給法院進行審覈處理。需要注意的是,提起上訴是有一定的訴訟時效規定的,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法院是有權不予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