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撤銷仲裁裁決

法院可以撤銷仲裁裁決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仲裁裁決可能被法院撤銷嗎

如果仲裁裁決存在下列問題之一,仲裁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即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法院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

當事人之間根本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仲裁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仲裁庭的組成或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仲裁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僞造的;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的行爲的。法院經審查後,應當在兩個月內作出撤銷仲裁裁決或駁回當事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裁定,對此,當事人無權上訴。但是仲裁裁決被撤銷的,當事人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再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