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華達結婚起訴婚姻無效會被法院受理嗎?

一、內華達結婚起訴婚姻無效會被法院受理嗎?

內華達結婚起訴婚姻無效會被法院受理嗎?

1、內華達結婚起訴婚姻無效可能會被法院受理、也有可能不會被受理,對於起訴時提交的材料證明滿足以下材料的,則訴訟請求會被受理: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訴婚姻無效需要什麼證據?

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宣告婚姻無效,需準備的材料因婚姻無效的原因有所不同。

(一)以重婚爲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材料爲結婚證和雙方的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該婚姻屬於重婚的證據等等。

(二)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爲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和其他能證明夫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近親屬關係的證明材料等。

(三)以婚前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且婚後難以治癒的爲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該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和證明婚前患病,婚後難以治癒的相關材料。同時,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無效婚姻的案件後,如果確實屬於無效婚姻,會就財產和子女問題一併判決,所以當事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最好還提供包括房屋產權證書、銀行帳戶、支票等各種財產清單等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意見。

向法院起訴婚姻無效是需要提交法院所需要的想要材料的,對於提交的材料並不能證明滿足起訴條件的情形,起訴請求並不會被法院受理。故此公民在發現自己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之後,若是想要起訴,需要採取合法的方式去收集相關法院需要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