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後醉酒駕駛是否爲累犯?

一、酒駕後醉酒駕駛是否爲累犯?

酒駕後醉酒駕駛是否爲累犯?

是不構成累犯的。

依據《刑法》第65條規定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一次酒駕可能不構成犯罪,不會判處刑罰,這並不是累犯的構成條件,所以酒駕後醉酒駕駛不是累犯。

二、一般累犯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1、無證駕駛需被處以200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天以下拘留。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由於你屬於無證且酒駕,所以依法作罰款拘留處理。並依法依上線重罰。綜合兩項並罰:扣車,罰款2000--5000元,拘留15日。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第65條規定: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除外。

喝酒之後駕駛機動車一定要需要根據血液當中酒精含量來判斷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比如說單純的酒駕是屬於一種行政違法行爲,但不會構成犯罪行爲,而醉酒駕駛就是屬於犯罪行爲。也正是因爲這樣,酒駕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也不會被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