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中的平等原則的內容是怎樣規定的?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平等原則的內涵是什麼?

民法總則中的平等原則的內容是怎樣規定的?

總則是《民法典》的總綱,制定了普遍適用於民商法各個部分的基本規則,是民法典中最基礎、最原則、最通用的部分。

1、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主要有兩層含義,一層含義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在民法中的體現,一層含義是平等保護所有民事主體的合法民事權益。

2、自願原則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意思自治是現代民法的“三大基石”之一。

3、公平原則

所謂公平就是以利益的均衡作爲價值判斷標準以調整民事主體之間的經濟利益關係,透過利益均衡配置民事主體的權利義務,公平正義是對民事司法活動的基本要求。

二、如何更好的理解平等原則?

所謂平等原則,也稱爲法律地位平等原則。我國《民法典》第4條明文規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平等原則集中反映了民事法律關係的本質特徵,是民事法律關係區別於其他法律關係的主要標誌,它是指民事主體享有獨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其中平等以獨立爲前提,獨立以平等爲歸宿。在具體的民事法律關係中,民事主體互不隸屬,各自能獨立地表達自己的意志,其合法權益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護。平等原則是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徵和內在要求在民法上的具體體現,是民法最基礎、最根本的一項原則。現代社會,隨着在生活、生產領域保護消費者和勞動者的呼聲日高,平等原則的內涵正經歷從單純謀求民事主體抽象的法律人格的平等,到兼顧在特定類型的民事活動中,謀求當事人具體法律地位平等的轉變。我國民法明文規定這一原則,強調在民事活動中一切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意在以我國特殊的歷史條件爲背景,突出強調民法應反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要求。

綜上所述,平等是一個法治社會最基本的要求,我國民法總則中的平等,主要包括兩方面,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法律平等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平等原則是民法總則中最根本的原則,是各項規則建立的基礎。在法律面前,人是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的,只要是合法的民事權益,都會受到法律保護。

首先民法總則中的平等原則有兩層含義,第一層意思在憲法中的平等原則我國的民法總則中的體現,第二層意思是指我國民法總則平等的保護平等主體的民事權益。除了這些以外我國民法總則中還規定了自願原則。具體的大家可以諮詢一下當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