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七條規定了什麼?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在今年最新被制定出來之後也就受到了所有老百姓的關注,因爲總則的規定內容就是與人們生活權利有直接聯繫的,就比說《民法典》的第七條就規定了要求人們在生活工作中必須首先遵循的誠實原則。下面來看看具體的規定內容。

民法典第七條規定了什麼?

一、《民法典》第七條規定了什麼?

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誠實信用原則是民法的基本原則,簡稱誠信原則,要求人們在民事活動中應當誠實、守信用,正當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誠實信用原則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一項基本道德準則,是現代法治社會的一項基本法律規則,誠實信用原則是一種具有道德內涵的法律規範。

誠實信用原則是做人的一項基本原則,也是《民法典》的一項基本原則。誠實信用原則作爲市民社會必然的道德信條,必然關係着一個時代一個國家,一個法律系統對人性的基本認識和基本態度。它在當代法律中的作用呈不斷加強的趨勢,成爲整個民法領域得“帝王條款”。誠實信用原則也因此成爲當今世界具有特殊意義的法律問題。

一般認爲,誠實信用原則的基本含義是,當事人在市場活動中應講信用,恪守諾言,誠實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時不損害他人和社會利益,要求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維持雙方的利益以及當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平衡。

誠實信用原則作爲一種民事立法的價值追求,本身不直接涉及民事主體具體的權利義務,其性質具有高度的抽象性,自然也就會產生模糊性。誠信原則的內涵和外延因此也都不具有確定性。

二、功能

1、指導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功能(即指導當事人正確進行民事活動,相當於行爲規範功能);

2、完善立法機制,承認司法活動能動性(即授予自由裁量權功能,“法官造法的空白委任狀”);

3、有助於克服成文法的侷限性(即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模糊性、滯後性);

4、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功能(有助於保障交易安全)。

三、對法官和法院的導向和規制主要體現

(一)對法官的自由心證進行控制。爲了貫徹誠信原則,法律上要求公開心證,即法官在判決書中應當詳細說明判決的理由。

(二)對法官的自由裁量進行控制。法律不可能涵蓋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從法律的穩定性情況來講,就要法官必須從立法的宗旨出發,以誠實之心和不偏不倚的態度,探求法律的本意,根據具體案情,合理地解決糾紛,誠實信用原則要求法官不得濫用自由裁量權。

(三)禁止突襲裁判。要求法官透過訴訟程序與當事人充分交涉,保障當事人的各種訴訟權利。

綜上所述,誠實守信不僅是作爲一種道義在社會中對人們的交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法律上爲了讓社會的基本秩序能夠得到保證也就需要人們之間的相對信任,而信任的前提就是必須自身的誠實,而這個原則也就成爲了貫穿民法規定的關鍵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