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委託書的格式是怎樣的

一、上訴委託書的格式是怎樣的?

上訴委託書的格式是怎樣的

委託書

委託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委託人:

姓名: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單位與_________因_________糾紛一案中,作爲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權限爲: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權限爲:_________

委託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二、民事上訴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上訴權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狀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 提出上訴狀

上訴狀應當透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法院工作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委託書的寫法跟一審或者上訴沒有任何關係,在民事或刑事訴訟中上訴的時間都有限制,如果到上訴的時候才決定更換代理人,其實也是有法律風險的,因爲在法定時間內,代理人就需要了解清楚案件的整個情況,否則是不利於代理人的辯護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