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有僞證罪嗎,具體如何?

一、民事訴訟有僞證罪嗎,具體如何?

民事訴訟有僞證罪嗎,具體如何?

民事訴訟中可能會構成僞證罪。

1、僞證罪是《刑法》規定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爲。只要符合上述要件,即構成僞證罪。

2、民事案件中作僞證,可能構成幫助毀滅、僞造證據罪,是指在訴訟活動中,唆使、協助當事人隱匿、毀滅、僞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行爲。所謂當事人,既包括刑事訴訟的當事人,如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第三人等,還包括行政訴訟的當事人如原告、被告等。如果不是幫助當事人,而是幫助當事人以外的他人毀滅、僞造證據,則不能構成僞證罪。

二、僞證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體

僞證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與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是複雜客體。僞證罪侵犯的對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懷疑有罪而實際上是無罪的人。

2、犯罪客觀方面

僞證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在刑事偵查、起訴、審判中,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作虛假的證明、鑑定、記錄、翻譯的行爲,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爲。

行爲人僞造、變造、毀滅憑證、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爲,不是發生在司法機關的刑事訴訟活動中,而是在一般責任事故調查處理中,或是在審計、監察等行政活動中發生的,不能以僞證罪論處。

3、犯罪主體

僞證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能是在刑事訴訟中的證人、鑑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

4、犯罪主觀方面

僞證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自直接故意,即行爲人明知其虛假陳述是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但爲了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而爲之。

三、僞證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僞證罪,是指在偵查、審判過程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意圖陷害他人或爲他人隱匿罪證,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的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或者是國家工作人員爲嚴重經濟犯罪分子銷燬、隱匿罪證,製造僞證的行爲。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僞證行爲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輕罪重判的;

(2)僞證行爲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處罰或者重罪輕判的;

(3)僞證行爲造成冤、假、錯案的;

(4)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爲走私、套匯、投機倒把、貪污、賄賂、重大盜竊、販毒、盜運珍貴文物出口等經濟犯罪分子銷燬、隱匿罪證或者製造僞證的;

(5)由於僞證行爲,致使他人自殺或精神失常的;

(6)僞證行爲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中的確存在僞證罪,但是需要嚴格符合僞證罪的構成條件,其一,行爲人妨礙的活動爲司法機關的刑事訴訟活動;其二,僞證罪需要對於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作虛假的證明;其三,行爲人幫助的客體需要爲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