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案移送起訴管轄檢察院是誰?

一、監察委案移送起訴管轄檢察院是誰?

監察委案移送起訴管轄檢察院是誰?

監察委調查終結後,認爲犯罪事實清楚,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應當起草移送起訴意見書,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上級監察委辦結的案件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最終應交由下級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比較可行且便捷的做法是直接將有關決定、調查終結報告、案卷材料、所有證據、移送起訴意見書等相關材料,全部交由行爲人犯罪發生地或戶籍所在地、單位所在地等刑訴法規定有管轄權的基層檢察院所在地的下級基層監察委,由該下級監察委按照上級移送起訴意見書進行適當內容轉換後,移送同級檢察院審查起訴,並按照程序與同級法院溝通移送審判。

上級監察機關可以將其所管轄的監察事項指定下級監察機關管轄,也可以將下級監察機關有管轄權的監察事項指定給其他監察機關管轄。監察機關認爲所管轄的監察事項重大、複雜,需要由上級監察機關管轄的,可以報請上級監察機關管轄。

二、監察機構監察對象是誰?

依據我國國家監察法的規定,監察委員會的管轄的對象主要是國家行政機關公職人員,案件是公職人員違紀、違法、犯罪的案件。

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1、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

2、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3、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4、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5、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綜上所述,監察委主要辦理的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比如常見的貪污受賄犯罪。監察委立案後,啓動案件調查程序,如果需要移送起訴,則應當交給同級檢察院管轄,否則檢察院在沒有管轄權的情況下,會將案件移送出去,由合適的檢察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