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長訴訟時效的中止期限是多久?

一、最長訴訟時效的中止期限是多久?

最長訴訟時效的中止期限是多久?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的中止必須是因法定事由而發生。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時效的進行(含開始進行和進行中)或完成,因一定事由的出現而暫停。廣義上時效的停止包括時效進行的停止和時效完成的停止或稱時效的不完成兩類。但在各國民事立法中所持觀點不同,這就使他們在時效中止的發生期間和效力認定等方面的規定不盡相同。這些法定事由包括兩大類: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軍事行動等,都是當事人無法預見和克服的客觀情況;二是其他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情況。

(一)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代理權、喪失行爲能力;

(二)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三)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無法主張權利;

(四)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主張權利的客觀情形。

二、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訴訟時效中止的條件一般是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的,在對訴訟時效中止進行適用的時候,應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來進行處理,對於最長訴訟時效中止的期限,應當符合法律上的期限規定,如果超出了期限規定的,則不能認定爲訴訟時效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