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長訴訟時效期間是多久?

一、最長訴訟時效期間是多久?

最長訴訟時效期間是多久?

1、最長訴訟時效期間是二十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最長訴訟時效不同於其他各種訴訟時效的特點表現在:

(1)其適用範圍廣泛,涉及到各類民事法律關係。

(2)其時效期間是20年。

(3)其適用前提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時開始計算,即使權利人不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亦只在20年內獲取法律保護。這不同於以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作爲適用前提的其他訴訟時效。

(4)其時效期間,可以適用有關延長的規定,而不適用中止、中斷的規定,但是,其他各種訴訟時效則可以適用有關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

二、訴訟時效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

由於民事案件千差萬別,因此,具體到各個案件,其時效的起算點也不相同。通常有以下幾種計算方法:

(1)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2)沒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的,則從該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3)附條件的債權請求權,從條件成就開始起算。

(4)附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到達時開始起算。

(5)請求他人不作爲的債權請求權,應當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爲義務時起算。

(6)因侵權行爲而發生的賠償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或損害發生時起算。

訴訟時效期間是法定的,同時也是可變的,這也就意味着對於同一個糾紛案件,可能會有多個不同的訴訟時效起算點,但是對於適用最長訴訟時效的情形,只有一個起算點,該起算點爲權利受到侵害之日。在案件當事人以時效進行抗辯的時候,法院工作人員需要判斷訴訟時效的具體起算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