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是一年還是三年?

一、訴訟時效是一年還是三年?

訴訟時效是一年還是三年?

訴訟時效是一年還是三年應當是根據不同情況來作出判斷的,因人身損害產生的糾紛屬於一般的民事糾紛,訴訟時效爲三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是什麼

(1)權利人之請求,指的是權利人於訴訟外向義務人請求其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權利人提出請求,使不行使權利的狀態消除,訴訟時效也由此中斷。關於請求的方式,法律無明文規定,應認爲口頭或書面等能達請求效果的方式,均可使用。請求之相對人除義務人外,權利人若向主債務之保證人、債務人的代理人及財產代管人提出請求的,亦發生請求的效果。

(2)義務人的同意,是指義務人向權利人表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義務人的同意,亦即對權利人之權利的承認,故與請求發生相同之中斷時效的效果。同意的方式,對此法律未有限制,口頭或書面、明示或默示,均無不可,而且也不問義務人的同意是否有中斷時效的目的。同意之表示人原則上應爲義務人本人,義務人的代理人於授權範圍內而爲同意的,亦發生同意的效果,但保證人等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對主債務人不生同意之效果。同意之相對人,原則上亦爲權利人或權利人之代理人,對第三人爲同意,不生同意的效果。

訴訟時效當中的主要指的就是因爲發生了一些具體法定的情形,所以導致訴訟時效不再計算,這主要就是適用訴訟時效的情況,如果說壓根就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話,也不會產生這樣的一種法律後果,所以這一點是需要學習明確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因爲發生了一些交通事故導致人身受到損害的,那麼爲了督促當事人儘快的行使權力,所以規定的訴訟時效是一年的時間,這就是屬於比較特殊的一年,短期的訴訟時效規定,除此之外更加常見的,實際上就是三年的普通訴訟時效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