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訴訟時效抗辯會勝訴嗎?

一、使用訴訟時效抗辯會勝訴嗎

使用訴訟時效抗辯會勝訴嗎?

訴訟時效過期後抗辯有機會勝訴。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受理,但如果被告提出訴訟請求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法院經審查屬實,有可能駁回訴訟請求。通俗的說,就是打不贏官司。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權利人喪失勝訴權,即使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也不再保護其權利,是指在法律上沒有了請求法院裁判保護該權利的權利,這是一種程序上的權利,但從該法律關係構成上分析,當事人仍有實體權利,即有接受該權利履行的權利,該實體權利並沒有喪失。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法院判當事人勝訴,對方當事人可以不給付義務,但如果對方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仍有權利接受,且對方當事人事後不能以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爲由請求法院返還。

二、訴訟時效的延長適用條件

1、延長訴訟時效所依據的正當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職權確認的,因爲社會生活的複雜性決定了法律不可能將阻礙訴訟時效進行的情況全部地加以規定。當出現中止和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事實即特殊情況,造成權利人逾期行使請求權時,有必要授權人民法院審查是否作爲延長時效的事由,以彌補法律規定的不足。而所謂特殊情況而不指權利人由於障礙在法定訴訟時效期間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情況。

2、訴訟時效的延長適用於已經屆滿的訴訟時效。已完成的訴訟時效期間仍然有效力,而由人民法院決定適當延長一定的期間。

三、訴訟時效過後的債務情況

喪失勝訴權後原債務轉化爲自然債務,也就是說法律不再予以強制力保護,只能靠個人的信用以及道德來約束,但是例外的情況是如果債務人重新確認了自然債務,那麼這種確認是受法律所認可的,自然債權人可基於這種新的確認重新請求法律保護。

訴訟時效過後,法律不在對當事人的權利做出保護,也就是說當事人會失去案件的勝訴權。如果對方以訴訟時效超期爲由提出抗辯的,法院有可能會駁回當事人的訴訟申請,債務轉化爲自然債務。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