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訴訟可以幾名律師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1至2人作爲訴訟代理人。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一方面,是考慮訴訟的需要,尊重當事人的意思;另一方面,又是對委託代理人人數的限制,這種限制,既不影響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又有利於訴訟的進行。
二、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的律師費
(一)不涉及財產關係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係的:每件基礎服務費1000~2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進計算。
爭議標的額 計費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 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 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 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 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 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5%~1%
三、辦理刑事訴訟案件的律師費
(一)偵查階段:
1、提供法律諮詢:300~500元/次;
2、申請取保候審: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訴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
(二)審查起訴階段:
1、不涉及財產關係的:1500~12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係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的70%執行,但最低不少於2000元。
(三)審判階段:
1、不涉及財產關係的:
(1)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2500元~20000元/件;
(2)擔任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係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執行。
一般是一到兩名律師。對於民事案件,多數人認爲案件涉及內容不多,就簡單的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審理案件。但是,小編建議大家至少要諮詢律師,瞭解案件的最佳處理方式。必要的時候還是要請一位專業的律師幫忙處理案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