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挖斷電纜怎麼處罰

在電力線路設施保護區施工的單位,要與電力企業簽訂安全協議並書面告知施工時間,要求電力企業派員到現場實施安全監護等。未採取安全措施並造成電力設施損壞的,將面臨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國家賠償費用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國家賠償法第十六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責令有關工作人員、受委託的組織或者個人承擔或者向有關工作人員追償部分或者全部國家賠償費用。
賠償義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決定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財政部門。
有關工作人員、受委託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依照財政收入收繳的規定上繳應當承擔或者被追償的國家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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