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傳謠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嗎?

一、不小心傳謠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嗎?

不小心傳謠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嗎?

不小心傳謠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 之一【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因謠言受害者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嗎

謠言受害者可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問題,首先要看其是否符合精神損害賠償範圍,一般來說,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情況如下:

1、侵害他人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給他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2、侵犯監護身份權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給監護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權或非法利用、侵害遺體、遺骨給死者近親屬造成精神損害的;

4、滅失或毀損他人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損害。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如果傳播謠言的話必然是需要根據法律規定來進行一定的處罰的,而且這樣的一種謠言在我們國家刑事法律當中也有專門的罪名規定,也就是我國《刑法》第291條,當中所規定的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需要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