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檢查站查獲打架鬥毆嫌疑人

打架報案後,派出所會根據具體情況依法進行處理:

治安檢查站查獲打架鬥毆嫌疑人

1、如果情節輕微的,可對雙方進行批評教育。

2、如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可對當事人予以治安處罰。

3、如果構成犯罪的,則應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另外,對於因打架而造成的損失,派出所也可以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被害人傷情構成輕傷、重傷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發生了打架鬥毆的行爲,那麼是屬於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一般會進行罰款或者是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情況嚴重的情況下,還會構成刑事責任。行政拘留最長的時間是會超過15天。構成犯罪的話,需要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