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致輕微傷可派出所定性爲打架鬥毆正常嗎?

一、被人打致輕微傷可派出所定性爲打架鬥毆正常嗎?

被人打致輕微傷可派出所定性爲打架鬥毆正常嗎?

被人打致輕微傷派出所定性爲打架鬥毆是正常的判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打架導致輕傷的怎麼判?

打架致人傷害的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傷害罪,以侵害行爲致受害人輕傷以上爲標準,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責任。造成輕微傷的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可能面臨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對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打架導致別人輕傷的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一般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一定的罰金。如果是輕微傷的話,一般都是判處爲打架鬥毆,不涉及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