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架鬥毆致人輕傷會判刑嗎
構成輕傷,打人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具體是否判刑,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所謂聚衆鬥毆罪,指的是犯罪行爲人因爲爭霸或者報復等心理動機,肆意破壞社會秩序,組織、策劃、指揮或者積極參加聚衆鬥毆的行爲。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聚衆鬥毆一次,參與人數少、無人員輕傷、社會影響較小的,首要分子爲有期徒刑一年,積極參加者爲拘役或者管制刑;聚衆鬥毆次數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個月;輕傷每增加一人,根據損傷程度,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輕微傷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刑期增加六個月或者刑種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爲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種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輕傷每增加一人,根據損傷程度,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輕微傷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個月。
二、個人打架導致一個人輕傷判刑嗎?
打架鬥毆如果構成刑事犯罪的話,是需要坐牢的。那麼打架鬥毆一般可能常見涉嫌的罪名主要有以下兩種:
第一種,是聚衆鬥毆罪,根據刑法第292條的規定,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與的,應當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第一點,多次聚衆鬥毆的;
第二點,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第三點,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都適成嚴重的社會秩序混亂的;
第四點,持械聚衆。
第二個可能涉嫌的罪名是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上兩種犯罪,如果說想獲得從輕或者減輕的情形呢,需要有以下的量刑情節:
第一點,自首的;
第二點,未成年人犯罪的;
第三點,犯罪過程中中止的;
第四點,積極賠償獲得被害人諒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