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羣架參與者怎麼處理?

一、打羣架參與者怎麼處理?

打羣架參與者怎麼處理?

1、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2、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3、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警察處理打架鬥毆案件一般處置的時間是多久?

如果是一般性的打架鬥毆案件,在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一般不應超過30日。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125號)

第一百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辦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辦案期限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爲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對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逃跑等客觀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內無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繼續進行調查取證,並向被侵害人說明情況,及時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三、打架鬥毆的行政處罰(治安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你們這屬於是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行爲,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要看打架鬥毆犯什麼罪,則要看具體行爲性質:

1、如果僅僅是故意傷害性質,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犯罪,如果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

2、如果是隨意毆打他人的性質,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輕微傷以上、或者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

3、如果是雙方聚衆鬥毆的,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雙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衆鬥毆罪”。

綜上所述,打羣架只要參與了那麼都會構成聚衆鬥毆的罪行,但公安部門在處理打羣架的情況的時候還是會看造成的後果影響來確定如何進行處罰,一般的聚衆鬥毆可能在更多的過程中只是口角和推攘等行爲,一般有拘留和罰款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