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都援助哪些對象

法律援助在我國的司法領域算是一個蠻重要的制度,符合我國建設法治社會的總方向,也算是幫助貧弱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一項公益制度。當然,因爲中國幅員遼闊,而法律援助不可能幫到每一位需要幫助的人,所以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可以接受法律援助的對象範圍,下面就來了解一下法律援助都援助哪些對象。

法律援助都援助哪些對象

一、法律援助的援助對象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立法精神,我國的法律援助對象是指具備獲得法律援助的資格條件並實際獲得法律援助的人。

其中,所謂具備獲得法律援助的資格條件是指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以下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申請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證明爲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 2.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各地參照當地政府部門的規定執行)。

2、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爲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爲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4、經審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請人或符合條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爲受援人。在法律援助過程中,受援人可以瞭解爲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動的進展情況;受援人有事實證明法律援助承辦人員未適當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更換承辦人。

5、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項的解決而獲得較大利益時,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服務費用。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對於符合上述條件的當事人可以得到法律援助的幫助,但是這需要當事人提供申請表、身份證明等資料去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進行申請,屆時機構的工作人員會對資料進行審查,並在一定的工作日內給予答覆,決定是否能對申請人進行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