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有訓誡權嗎什麼情況下訓誡?

一、公安機關有訓誡權嗎什麼情況下訓誡?

公安機關有訓誡權嗎什麼情況下訓誡?

“公安機關是我國非常重要的一個執法機關,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的違法犯罪行爲是具有管轄權的,訓誡是公安機關處罰的措施之一,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在違法人員違法情節比較輕,或者未滿14歲人違法等的情形下,是可以採取訓誡措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爲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二、如何辦理訓誡

訓誡,是一種較輕的強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爲情節較輕的人,予以批評、教育,並責令其改正,不得再犯。有以下幾個步驟: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2、盲人或者又聾又啞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3、 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採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

4、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

5、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根據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在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中所起的作用,分別處罰。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脅迫、誘騙的行爲處罰。

6、單位違反治安管理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法的規定處罰。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同一行爲規定給予單位處罰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7、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1)有較嚴重後果的;

(2)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綜上所述,訓誡是一種較輕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對在訪過程中有違法言行,不夠行政處罰的人依法予以訓誡,對人訓誡應收集相關證據,由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審批,訓誡通書開具後應當場或及時送達人,人及其親屬拒絕簽收的可留置送達。

綜上所述,精神病人在發病期間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盲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減輕處罰,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應當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