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當天可以裁決嗎

仲裁當天可以裁決嗎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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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決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在勞動仲裁中,勞動合同是一種特別重要的證據,但是如果我們沒有勞動合同,我們同樣也是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勞動仲裁是公平的。以上是對“未籤勞動合同仲裁勝算是不是大流程是什麼”做出的具體分析,大家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