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法院怎麼處理

合同糾紛法院怎麼處理
律師解答:結合法律規定進行。律師解析:一般情況下,發生合同糾紛後,有4種解決爭議的方法: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仲裁比較靈活、簡便,解決糾紛比較快,費用又比較低。但是如果當事人中的一方不願仲裁,那麼不能使用仲裁的方式、而只可以透過訴訟的方法來解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因此訴訟纔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終方法。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透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