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權與名稱權的區別在於:一、使用主體不同。姓名權的主體僅限於自然人,而名稱權的主體是法人企業或組織、商鋪或合夥經濟組織。二、使用指向不同。姓名可以有多個,名稱原則上只能有一個。三、使用屬性不同。姓名權在登記範圍內無專用性,名稱權具有專用性。四、使用限定不同。姓名權不得轉讓,名稱權可依法轉讓。【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