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拘留通知書要不要坐牢嗎

收到拘留通知書並不是一定就會要坐牢,拘留是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存在需要先行拘留情形所採取的措施,在進行訊問後認爲不一定拘留的,立即釋放。是否會坐牢是根據其是否成立需要判處刑罰而決定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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