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處分的法律後果有什麼

無權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時,合同自始有效。行爲人未取得處分權,權利人又不追認的,合同無效。但該無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因而,在第三人爲善意時,構成善意取得,照樣取得處分物的所有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條,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經開始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接受相對人履行的,視爲對合同的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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