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電話通知家屬交罰金合理嗎

合理。去法院幫服刑人員交罰金的,一般只要帶上本人的身份證件就可以,如果有判決書的,最好把判決書也帶上。
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本人無法交納法院判決的罰金的,可以由服刑人員的家屬或親戚朋友到判決法院代爲交納,在交納時,可以聯繫當時承辦案件的法官,或向法院說明是交的什麼案件、是哪位被告人的罰金就可以。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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