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調解後不執行怎麼辦

仲裁調解後仲裁庭將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調解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五十一條: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當事人自願調解的,仲裁庭應當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製作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十二條: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仲裁調解後不執行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