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耽誤起訴怎麼辦

民事訴訟中的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法院指定期間。當事人確因不可抗力原因耽誤期限的,均可向法院申請順延期限,但需注意應最遲在障礙消除後的十日內申請。除此之外,訴訟活動適用有關時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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