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透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透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第二百三十四條 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第二百三十五條 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