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書面材料怎麼寫

1、標題。
一般把所要證明的主要內容作爲標題。如"關於×受賄情況的證明。"不要只寫"證明材料"或"證明信"、"證明書",因爲這會給對方單位以後查找、使用這些材料帶來不便。
2、擡頭。
有些證明材料有明確的主送單位,就要在證明材料的開頭頂格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有些通用證明材料也可以不寫主送單位。
3、正文。
這是證明材料的主體部分,應把需要證明的有關人員或事件的真實情況寫清楚。如系調查證明材料,還可以提供有關調查線索。
4、署名。
證明材料寫好後,要將提供證明材料的單位全稱或個人姓名寫在證明材料的右下方,並註明證明的日期

舉證書面材料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