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賠償賠不起怎麼辦

由於犯罪行爲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犯罪分子本人賠償,不能株連無辜。但由於某些案件有特殊性,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本人無能力賠償,可由別人代爲賠償:

民事糾紛賠償賠不起怎麼辦

(1)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未成年人犯罪造成的損失,其父母有賠償義務,應由其父母賠償。

(2)如果有同案犯或者其他人蔘與作案,其他人不管構成犯罪還是不構成犯罪,根據民法通則規定,都要承擔民事責任,都應賠償。

(3)被告人犯罪行爲的違法所得,如果有一部分用於家庭生活,對這一部分,其家屬有退賠義務。

(4)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爲不是應當判處死刑,並且必須執行的,那麼,被告人的親屬應被告人的請求,或者主動提出並徵得被告人同意,可以代替被告人賠償。當然,這種賠償也應視爲被告人進行的賠償,據此可以對被告人依法適當從寬處罰。

(5)成年人犯罪造成的經濟損失,雖然不能讓其家屬或者動用家庭成員共有財產賠償,但可以動用家庭財產中屬於犯罪人那一部份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