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債務人經常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所需要的資料爲:起訴書、證據清單,身份證。2、法院審查你的資料後,如果符合立案的條件,就會出具《立案通知書》並告知你訴訟權利義務。3、法院立案後,會根據案件情況轉入具體經辦法官。4、法官向被告發《答辯通知》。《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