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和定金同時存在的情況下,怎麼處理

違約金和定金同時存在的情況下,怎麼處理
違約金和定金同時存在的情況下,怎麼處理
我國法律規定,在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時候,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或者定金條款,這兩者是不可以同時適用的。
如果二者並有,其數額可能會遠遠超過因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這就加重了對違約方的懲罰,可能使非違約方不當得利。所以,我國法律排斥二者的並用,而要求非違約方在違約金責任和定金罰則中選擇一種要求違約方承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