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四千塊錢可以報警立案嗎

不能立案,經濟糾紛不歸公安機關管轄,即使報警,公安機關也不予受理。債權人應當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二十條
涉嫌經濟犯罪的案件與人民法院正在審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書的民事案件,屬於同一法律事實或者有牽連關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立案:
(一)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或者執行過程中,發現有經濟犯罪嫌疑,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中止訴訟、判決駁回訴訟請求或者中止執行生效裁判文書,並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的;
(二)人民檢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機關立案的;
(三)公安機關認爲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經省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的。
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的,公安機關立案後,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採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並將立案決定書等法律文書及相關案件材料複印件抄送正在審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書的人民法院並說明立案理由,同時通報與辦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必要時可以報告上級公安機關。
在偵查過程中,不得妨礙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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