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與申請再審的區別

申請再審和申訴不一樣,申訴是一個民主權利,屬於廣義的訴權,具有"六無限"的特點,即沒有次數限制、沒有級別限制、沒有案件限制、沒有申訴主體限制和沒有針對機關的限制。也正因爲申訴沒有具體條件的限制,才導致當事人及其他人申訴非常困難。而申請再審作爲一項訴訟性權利,則必須具備相應的法定條件。

申訴與申請再審的區別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工作細則(試行)》 第三條

控告申訴檢察工作的業務指導思想是,透過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訴,查辦控告申訴案件,瞭解執行政策、法律情況,提供犯罪案件線索,懲罰犯罪,糾正冤假錯案,履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職能,爲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爲加強社會
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