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過時效但承諾還款視爲同意履行義務嗎

所謂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願履行義務後,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爲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雖過時效但承諾還款視爲同意履行義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