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未簽字但已實際履行的合同 是否有效成立

雖未簽字但已實際履行的合同 是否有效成立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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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未簽字但已實際履行的合同,是否有效成立

  您好,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沒有按照法定或者約定訂立書面合同,一方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自對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相關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