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未生效但已實際履行

合同成立未生效但已實際履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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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生效但已履行怎麼處理

合同雖成立但未生效,通常是因爲該合同爲附一些條件,在條件未達成的情況下,當事人已經實際履行合同義務,在另一方未表示反對時,就意味着所附條件已經作廢,合同已經生效,合同當事人應受到合同所產生的效力所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