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有婚外情的證據有哪些

配偶有婚外情要的證據證明是:
1.雙方來往的相關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但對短信、電子郵件等證據最好先做一下公證;
2.過錯方親筆寫下的“保證書”、“道歉書”等;
3.單位對職工生活作風的處理決定等。
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爲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由於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爲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配偶有婚外情的證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