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條件是什麼?

一、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條件是什麼?

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條件是什麼?

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條件是因各種原因誤交稅款(如:重複交納扣繳、錯用稅率、錯用稅種、企業誤填代碼等)。個人所得稅申請退稅所需材料

1、完稅憑證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審覈無誤後,原件退還納稅人);

2、誤徵誤交稅款所屬期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複印件一份;

3、退(抵)稅款申請表(《企業誤交稅款退稅申請表》)一式四份;

4、退稅申請,須註明申請退稅原因及申請退稅金額;

5、發放工資簽收單或銀行發放單複印件一份;

6、員工聘用合同複印件一份;

7、因事務所、網站等原因誤交稅款的,需附上述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

8、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納稅人應承諾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內容真實、可靠、完整;所有複印件加蓋公章並統一使用A4紙樣,表格用黑色水筆填寫,外文資料須附翻譯件)。

二、個人所得稅撤銷退稅申請可以再申請嗎?

個人所得稅撤銷退稅申請可以再申請,出錯在重新遞交就可以立。按照目前的規定,彙算清繳退稅的時間爲從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到賬,特殊情況可延長三十個工作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上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規定:年度彙算的退稅、補稅

1、納稅人申請年度彙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帳戶。稅務機關按規定審覈後,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在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接受年度彙算申報的稅務機關所在地(即彙算清繳地)就地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帳戶,或者提供的資訊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後依法辦理退稅。

2、爲方便納稅人獲取退稅,納稅人上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稅務機關在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軟件)提供便捷退稅功能,納稅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透過簡易申報表辦理年度彙算退稅。

上一年度個人收入沒有達到六萬元並且已經納稅了的職員,可以在個人所得稅軟件上提交退稅申請。稅務局的相關職員,會根據該申請提交後附帶的材料,並結合其他資訊判斷其是否存在多繳、少繳的情形,個人所得稅的退還原則是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