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獎勵用人單位是不是要交所得稅

政府獎勵用人單位是不是要交所得稅
律師解析:政府獎勵的獎勵金應計入納稅人的收入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和用人單位所得稅。用人單位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爲收入總額。包括:(一)銷售貨物收入;(二)提供勞務收入;(三)轉讓財產收入;(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八)接受捐贈收入;(九)其他收入。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爲收入總額。包括:(一)銷售貨物收入;(二)提供勞務收入;(三)轉讓財產收入;(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八)接受捐贈收入;(九)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