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權轉讓如何避稅

一、個人股權轉讓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籌劃,主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自然人股權轉讓如何避稅

(一)考慮能否透過變通途徑適用《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的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視爲有正當理由:

1、能出具有效檔案,證明被投資企業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低價轉讓股權;

2、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係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相關法律、政府檔案或企業章程規定,並有相關資料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且真實的本企業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

4、股權轉讓雙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因此如果可以透過多次轉讓,或者其他途徑能以明顯低價轉讓即可實現稅務籌劃的目的。

(二)考慮能否實現納稅遞延。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1、受讓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

2、股權轉讓協議簽訂生效的;

3、受讓方已經實際履行股東職責或者享受股東權益的;

4、國家有關部門判決、登記或公告生效的;

5、本辦法第三條第四至第七項行爲已完成的;

6、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有證據表明股權已發生轉移的情形。也就是說讓前述情形推遲出現,即可實現納稅遞延。

(三)在就是從取得股權的成本及稅費上考慮,能否將扣除額增大,從而降低計稅金額。

二、如何合法避稅

避稅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或稅法允許的辦法,作適當的財務安排或稅收策劃,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達到減輕或解除稅負的目的。避稅大都具有非違法性、低風險、高收益、策劃性等特徵。對於自然人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的稅負,大體可以有下述方法;

1、有效利用知識產權避稅。自然人股東在轉讓股權前,將預先持有於自身名下的商標、專利或著作權對公司進行增資,由於評估價格可控,所以將極大地增加其自身權權益,進而在股權轉讓時可以極大限度地避免交易稅金的產生;

2、在股權轉讓前一段時間(6個月至一年),透過增加壞賬準備計題等財務安排等有效降低公司淨資產;

3、如果自然人股東尚100%持有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可以透過業務交易,選擇合適的交易並適用的稅種等減少股權交易稅金的產生。

當然,針對個案的不同,也存在其他種避稅的可能性,具體針對個案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綜上所述,就是小編對自然人股權轉讓如何避稅問題的解答,自然人避稅一定要採取合法方式,否則容易構成偷稅漏稅,這種做法是違背法律的,所以要謹慎爲之,最好可以諮詢相關專業人士,以免違反法律而不自知,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夠關注相關專業知識,有更多疑問,可以諮詢本站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