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個人所得稅退稅時間限制是怎麼規定的

一、殘疾人個人所得稅退稅時間限制是怎麼規定的?

殘疾人個人所得稅退稅時間限制是怎麼規定的

納稅人辦理上年度彙算的時間爲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彙算。

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託人爲納稅人代爲辦理上年度彙算的,向納稅人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僱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人沒有任職受僱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扣繳義務人在年度彙算期內爲納稅人辦理年度彙算的,向扣繳義務人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二、個人所得稅的退稅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1、上年度彙算的內容

上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上年已預繳稅額

依據稅法規定,上年度彙算僅計算並結清本年度綜合所得的應退或應補稅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後年度,也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2、無需辦理年度彙算的納稅人

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有關規定,納稅人在上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一)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3、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納稅人

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一)上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包括上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於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等情形。

(二)上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包括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合併後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於年度應納稅額等情形。

上年度的退稅工作已經快截止,如果本人不懂得在網上操作個人所得稅退稅的話,那也可以到稅務大廳諮詢工作人員。當然了,也不僅是殘疾人,其他的個稅納稅義務人在個人所得稅退稅的這個問題上也都是多退少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