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納稅最長期限

延期繳納稅款是指您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延期納稅亦稱“稅負延遲繳納”,是指允許納稅人將其應納稅款延遲繳納或分期繳納。這種方法可適用於各種稅收,特別是數額較大的稅收上。
法律依據:
《稅收徵管法》第三十一條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包括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延期納稅最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