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行政處罰罰款延期繳納最長多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書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交納罰款,一般的行政處罰罰款只有最後繳納期,無特殊情況或經過批准不存在暫緩、延期的說法。在允許暫緩和延期的情況,也要看是哪個部門進行的處罰,哪個部門決定的暫緩和延期,處罰所針對的違法行爲本身的性質等等,這個問題無法一概而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爲,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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