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不交稅罰金如何計算?

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不交稅罰金如何計算?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不交稅罰金如何計算?

不交稅會受到刑罰處罰和罰金的處理。

我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偷稅罪】納稅人採取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佔應繳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並且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犯有前兩款行爲,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二、部分犯罪處罰金的數額計算:

1、 最低罰金數額爲人民幣1000元,最高罰金數額爲犯罪數額的2倍。

2、 沒有犯罪數額,或者無法計算犯罪數額的,應當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3、 根據搶劫、盜竊、搶奪、詐騙犯罪的情節,犯罪人的支付能力以及有關司法解釋,罰金數額的多少可參考宣告刑期的長短確定: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及其以下刑罰的,罰金人民幣1000元;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不含本數)至一年(含本數)的,罰金人民幣2000元;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不含本數)至二年(含本數)的,罰金人民幣3000元,以此類推。

4、 在宣判之前已實際繳納的,判決書中應寫明"已繳納"。

我們國家對於稅收繳納問題是相當重視的,如果存在着偷稅納稅的行爲,有可能構成我們國家相關的刑事犯罪,當然更多的是處於行政罰款,刑事犯罪當中,也包括並處罰金,一般情況下都會按照偷稅的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數據來進行罰金的處罰。